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阿尔泰山脉雪豹种群质量稳定向好******
今年元旦期间,新疆阿勒泰市将军山滑雪场及周边区域出现一只雌性、一只幼体两只雪豹,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雪豹现身地为该度假区雪场金光道,海拔约1000米,雪豹被滑雪场工作人员拍摄到。”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马木尔别克·马看介绍,此次雪豹向山下迁徙,主要是因为2022年年底降雪量大,厚厚的积雪完全把雪线上的植被覆盖,山上的北山羊、马鹿、狍子、野兔等草食动物被迫往海拔较低的地方垂直迁徙觅食,以北山羊等动物为主要食物的雪豹也就跟着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捕食,将军山区域成为其临时停歇地。这也说明,阿尔泰山脉的雪豹种群质量正稳定向好发展。
阿尔泰山是亚洲中部横跨中国、俄罗斯、蒙古和哈萨克斯坦四国的大型山系之一,它是额尔齐斯河发源地,是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的中心区域之一;是许多珍稀濒危动物的主要分布区;拥有从荒漠草原到冰雪带的完整山地垂直自然景观,以及数量众多的湿地、河流和湖泊。复杂的地形地貌、独特的地理区位,为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是新疆野生动植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连接我国天山雪豹种群与蒙古、俄罗斯以及哈萨克斯坦境内的雪豹种群之间交流的主要通道,对于全球雪豹保护至关重要。
近年来,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不断加大阿尔泰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全方位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过红外相机布设、管护员日常巡护、高山监控、道路卡口一体化监测体系等手段,建立了雪豹长期监测网络,获取了雪豹的大量数据和影像资料。2017年至今,阿尔泰山林区已发现18只雪豹,其中大部分是通过红外线相机拍摄到的。目前,当地已初步建立了雪豹长期监测网络,获取了大量数据、影像资料。仅2017年至2022年,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富蕴县辖区就先后拍摄到雪豹影像资料400余份。
1月5日,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阿勒泰地区林草局和阿尔泰山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行动,针对雪豹的习性和附近地貌特点,在雪豹可能出现的活动区域内架设3台红外相机,持续监测雪豹的活动轨迹。
“在阿尔泰山脉东南部、中西部和西北部持续拍到雪豹和大量其他野生动物,说明阿尔泰山脉区域有着一个相对稳定的雪豹种群以及完整的生态系统。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雪豹监测调查,为保护该区域的雪豹及其高山生态系统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马木尔别克·马看说。
(光明日报记者 李 慧 赵明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