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劳动者风采】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劳动者风采】
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记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
光明日报记者 任欢 光明日报通讯员 郭晓飞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职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这是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取得的荣誉。“其实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钢铁女性。”她笑着说,自己从上大学与钢铁结缘,到工作后做钢铁科研,再到为钢铁发展下海创业,“能够一生与钢铁打交道,被称呼一声‘钢铁玫瑰’,我感到很自豪。”
1977年,为实现当科学家的梦想,周惠敏通过刻苦复习,顺利考入北京钢铁学院,成为金属材料专业的一名大学生。1982年,她大学毕业分配到济钢,后又调入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做钢铁表面防腐研究。经过不懈努力,她完成了“金属表面涂刷型磷化”“稀土永磁材料防腐液”等20多个实用项目的研制。其中,1995年“涂刷型钢铁表面磷化技术”被选定为“九五”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
因实力突出,周惠敏1995年和1996年连续两次被国家海洋局极地办选定参加南极科考,担任长城站、中山站的防腐工程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总指挥。“看到考察站经过多年侵蚀已经锈迹斑斑的样子,我心急如焚。”为此,不管是遭遇极端困难天气,还是多次在施工过程中病倒,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南极的经历,不仅磨炼了我的意志,还让我坚定了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产业化、更好地服务社会的决心。”周惠敏说。
2001年,周惠敏放弃“铁饭碗”,在济南高新区成立了山东慧敏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济钢控股的子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她于2003年将公司改制为民营科技企业——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走上了执着创新的道路。
“要时刻保持创新意识,让技术创造更多价值!”带着这样的信念,党的十九大以来,周惠敏开始着力解决机械化施工过程中的难题。她带领公司科技骨干研制了新型自动浸涂机,该设备采用特制机械手旋转运行,由气缸带动机械手完成涂料浸蘸等操作。2020年4月,第一台自动浸涂机试制成功,并在宝钢湛江等高辐射覆层涂覆施工项目中得到应用。“结果显示,自动浸涂机不仅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效率25%以上,还降低了劳动力需求,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周惠敏说。
周惠敏表示,近年来,济南高新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步入“快车道”,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保障,“慧敏科技也提出一系列激励举措,不仅完善了技能工人的待遇体系,还可以让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同步成长”。
“刚柔并济,铮铮铁骨”这8个字,用来形容周惠敏再合适不过。她笑着说:“下一步,我将和公司全体成员一起,为祖国的钢铁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