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中现争议 动画作品《中国奇谭》引关注******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高凯)“这才是中国动画该有的样子”“真的惊艳,当年《大闹天宫》的上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终于又回来了”,播放量4天突破一千万,豆瓣评分9.6,近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与哔哩哔哩网站联合推出的动画短片系列《中国奇谭》获得颇多赞誉。
然而点赞声浪之后,一位家长10日在社交网络发布的对于该片的质疑贴激起另一番争论。
这位家长在发文中称,动画片应该是给儿童看的,然而该片的一些桥段令自己的小孩受到惊吓。他指出,动画作品应该对少儿观众起到教育作用,然而目前播出的《中国奇谭》未能起到相关有益的影响。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不能认同,“没有人规定动画片就是给孩子看的,动画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不代表低龄和幼稚”,“《中国奇谭》里的故事不全是阳光的,但是孩子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世界,如果选择看,那家长可以引导其理解里面最终的积极意义”,“《中国奇谭》无论制作和教育意义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准,是国产动画进步的见证”……
据了解,于2023年元旦开播的《中国奇谭》由於水、胡睿、杨木等十名导演,分别打造了8个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立故事,围绕“奇谭”两字做文章,囊括了手绘、三维、剪纸、定格等不同的动画技法。
目前该片已经播出3集,第一集《小妖怪的夏天》是从小妖怪的角度重新想象了“西游记”的世界;其后的《鹅鹅鹅》脱胎于中国古代的志怪故事,讲述一位送货郎在送鹅的路上巧遇狐狸公子所经历的光怪陆离的一天;第三集《林林》则是一个关于东北兴安岭地区人与狼的故事。
对于此番《中国奇谭》引发的赞誉,业内外观点相对一致,一方面,从目前已播作品来看,不同的故事虽然风格迥异,但均制作精良,达到了二维动画颇高的审美水准,很好地呈现了中国传统的美学风格;另一方面,片中各故事剧情和人物的文化含量和情感含量较为饱满,摆脱了好莱坞式动画或者日本动漫的影响,极大程度上满足了国人的情感期待。
相较而言,对于“家长炮轰”批评者声众,但也有观点认为其后亦有值得反思之处。
《中国奇谭》采取短篇集拼盘的表达组合,能让当下此间的动画在同一主题的引领下,展现更多类型的故事、更多风格,带领观众走进更多元的审美层面。但与此同时,全片的各个故事品类迥异,加之表现方式的差异,令得该系列的观众定位相对很难清晰。比如《小妖怪的夏天》比较通俗明快,而《鹅鹅鹅》明显更偏实验性和艺术性。
对此有学者认为,“(《中国奇谭》)作为一个系列作品,在受众定位上的整体构思或可进一步加强。”(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